机构名。古代太常为官名, 北齐始称寺,其后历代相承,掌宗庙祭祀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设太常寺,初隶礼部,置卿、少卿等官。顺治十六年自礼部分出。雍正元年(1723) 始,特简兼管事务大臣管理寺事。乾隆十四年(1749) 定,由礼部满尚书为兼管事务大臣。至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革官制, 太常寺裁并于礼部。太常寺设卿,满、汉各一人,秩正三品; 少卿, 满、汉各一人,秩正四品。其属官有寺丞满、汉各二人,赞礼郎三十人,学习赞礼十九人,读祝官十二人,学习读祝八人。下设寺丞厅、博士厅、典簿厅、工程处、寺库、祠祭署、神乐署及当月处等机构。职掌祭祀之仪,辨其祭器、祭品之数、奏进礼节、考查祝文、进斋戒牌及铜人,向百官宣布斋戒禁令,皇帝亲祭日则有卿二人充赞引、对引,并负责祭祀过程中物品之供应、礼仪之鸣赞、乐队之演奏等事宜。